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徵才公告 2018.08.24
*聯 絡 人 : 潘隊長家齊
*聯絡資訊: 02-24669897轉61
徵才機關:基隆市環境保護局
人員區分:清潔隊員
職稱:駕駛
報酬薪點:依技工工餉第七級150薪點起支
名額:2名
性別:不拘
工作地:基隆市
報名期間:自107年8月24日至107年8月28日
資格條件:
1. 一般條件:(一)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,年齡在十六歲以上,國民小學以上程度;身體健康,品德優良,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(二)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,始得僱用為本局職工。(三)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,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。
2. 特殊條件:持有大卡車職業駕駛執照以上,並具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,而無重大違規紀錄者。
工作項目:清潔隊駕駛工作。
工作地點:基隆市
聯絡方式:
一、檢送資格文件: 1.履歷表2.國民小學以上學歷證件3.國民身分證(正、反面)4.職業大貨車以上駕照5.一年以上職業大貨車以上駕駛經驗證明文件(如:公司證明、勞保局投保資料明細等)。(均影印本,以A4格式 依序裝訂整齊),於107年8月28日前寄至「20143基隆市信義區東光路25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清潔隊林小姐收」並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:清潔隊駕駛。郵戳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二、甄試:由本局就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,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,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同,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,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(請貼足資郵票)俾利郵寄。
三、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:經甄試錄取者,由本局通知當事人,並依本局職工工作規則有關規定辦理,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;若應徵人員均非適當人選,本局得予從缺。
四、聯絡電話:(02)24669897轉21林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