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行政組|
112年1月1日起一般廢棄物暨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6,000元;基隆市地區(產源)優惠價每公噸3,500元。
另特定廢棄物依性質(按代碼類別)訂定差異收費,請另洽02-24658632分機3101劉小姐。
基隆市政府環保局籲請大家落實資源分類回收工作,以資源回收再利用為優先處理選擇,
朝向循環經濟及落實源頭減廢,除可降低廢棄物處理費用外,並可共同善盡愛護環境的社會責任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2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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