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行政組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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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管理科張志遠科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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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環保局為有效提升基隆市環境教育素養、協助本市相關單位人員推動環境教育業務,特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教育機構合作辦理「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展延研習班」,期藉由認證課程,增加本市環境教育人員數量,厚實本市環境教育推動量能。 環保局表示,本次研習課程採補助方式辦理(研習費用環保局全額補助),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111年7月31日(日)或額滿(40人)為止(報名連結:https://reurl.cc/6ZbME5),完成研習者可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,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請認證或展延,歡迎有志推展環境教育的夥伴們,加緊您的腳步趕快來報名參加唷! 課程資訊如下: 一、對象: (一)學歷認證(34小時): 以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4條以「學歷」申請環境教育「行政」人員或環境教育「教學」人員認證,認證者已修畢環境相關之專業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,且未修「環境教育」、「環境倫理」、「環境教育教材教法」等三科目6個學分以上者。 (二)經歷認證(34小時): 符合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5條及第10條,以「經歷」申請環境教育行政人員認證者。 (三)展延認證(34小時): 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,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,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。展延可參加環境教育機構舉辦之研習30小時以上,其中應包含3小時之環境教育法規。 (四)教育部認證(24小時): 依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」第5條第1款規定,以「經歷」管道申請「環境教育行政人員」及「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」專業領域之「環境教育教學人員」向教育部提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。 (五)對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,想增能的夥伴。 二、期程: (一)34小時研習班:111年8月10日(三)~111年8月16日(二) (AM8:00~PM17:00) (二)24小時研習班:111年8月17日(三)~111年8月19日(五) (AM8:00~PM17:00) 三、地點:國立臺灣海洋大學(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),人文大樓6樓601教室。 四、報名及簡章資訊如下: 「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展延研習班」報名連結:https://reurl.cc/6ZbME5 「111年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展延研習班」課程簡章:https://reurl.cc/0pmzoK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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