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操作組|
1、 基隆市公寓大廈管委會產出的家戶垃圾維持原收費標準每公噸2,700元,未調整。
2、 除上述以外,108年1月1日起一般廢棄物暨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每公噸3,900元;基隆市地區(產源)優惠價每公噸3,200元,並緩於108年3月1日起實施。
3、 另特定廢棄物依廢棄物性質(按代碼類別)訂定差異收費,每公噸4,000~7,500元不等。
倘有疑義,請洽02-24658632分機3101陳小姐。
基隆市政府環保局籲請大家落實資源分類回收工作,以資源回收再利用為優先處理選擇,朝向循環經濟及落實源頭減廢,除可降低廢棄物處理費用外,並可共同善盡愛護環境的社會責任。
{{ $t('FEZ003') }}2018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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